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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相關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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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宏波 (董事長暨策略長) |
主席 | 具豐富的產業經驗及領導能力,並熟知產業相關人脈 | ||
林福謙 (董事) |
具豐富的產業經驗及熟知產業相關人脈 | |||
辛幸娟 (獨立董事) |
財務會計及法律專業 | |||
賴泰岳 (獨立董事) |
主席 | 具豐富的產業經驗及熟知產業相關人脈 | ||
趙書華 (獨立董事) |
具豐富的產業經驗及領導能力,並熟知產業相關人脈 | |||
俞若奚 (獨立董事) |
主席 | 財務會計及投資專業 |
啓碁設置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於董事會前召開會議,檢視公司內控制度之執行和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並與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以確實監督公司運作及風險管控,藉由委員的專業分工及獨立立場,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之責,增加公司財務的可靠性及公信力。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至少1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3年,連選得連任。目前共有4席委員。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1次會議,2023年共召開5次會議。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本委員會之決議。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委員計4人。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7日至115年6月6日,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姓名 | 職稱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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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幸娟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席 | 5 | 0 | 100% |
賴泰岳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5 | 0 | 100% |
趙書華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2 | 1 | 67% |
俞若奚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3 | 0 | 100% |
林能白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席 | 2 | 0 | 100% |
蔡國智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1 | 1 | 50% |
註1: 趙書華女士及俞若奚女士於112年6月7日股東常會新選任為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故應出席次數為3次
註2: 原委員林能白先生及蔡國智先生於任期屆滿後卸任,故應出席次數為2次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重要議案內容
會議日期 | 議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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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十二次 審計委員會 (11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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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十三次 審計委員會 (112.05.10) |
|
第五屆第一次 審計委員會 (112.07.31) |
|
第五屆第二次 審計委員會 (11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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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三次 審計委員會 (112.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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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 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到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亦定期於每季召開之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報告,並與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及其追蹤報告執行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112年度主要溝通事項如下表:
會議日期 | 溝通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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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十二次 審計委員會 (11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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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十三次 審計委員會 (11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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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一次 審計委員會 (11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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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二次 審計委員會 (11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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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上述事項皆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 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會議中,針對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內控查核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事項向獨立董事報告,並就有無財報調整事項充分溝通之。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112年度主要溝通事項如下表:
會議日期 | 溝通重點 |
---|---|
第四屆第十二次 審計委員會 (11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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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十三次 審計委員會 (11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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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一次 審計委員會 (11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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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二次 審計委員會 (11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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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上述111及112 年各季財務報表皆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啓碁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以及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2次,得視需求隨時召開會議。委員會應邀請董事長或執行長列席,唯與其自身有利害關係之議案應予以迴避,不得參與討論,另得請董事、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
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0月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係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4人。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7日至115年6月6日,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5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姓名 | 職稱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賴泰岳 | 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主席 | 5 | 0 | 100% |
辛幸娟 | 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5 | 0 | 100% |
趙書華 | 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2 | 1 | 67% |
俞若奚 | 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3 | 0 | 100% |
林能白 | 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主席 | 2 | 0 | 100% |
蔡國智 | 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1 | 1 | 50% |
註1:趙書華女士及俞若奚女士於112年6月7日股東常會新選任為獨立董事,並經董事會委任為薪酬委員會委員,故應出席次數為3次
註2:原委員林能白先生及蔡國智先生於任期屆滿後卸任,故應出席次數為2次
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議案內容
會議日期 | 議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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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九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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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十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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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一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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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二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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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三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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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十一月設置提名委員會。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制定並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組成、資格條件等選任標準及繼任計畫。
- 遴選並審核董事及經理人之適任人選,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並向董事 會提出候選人建議名單。
- 制定並檢討董事會所屬各委員會之建置、職責及運作,審核各委員會成員之 資格條件及潛在利益衝突。
- 規劃並執行董事進修計畫。
- 其他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提名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之提名委員會委員計5人。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11月1日至115年6月6日,112年度提名委員會開會1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姓名 | 職稱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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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宏波 | 董事長暨策略長、提名委員會主席 | 1 | 0 | 100% |
林福謙 | 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 | 1 | 0 | 100% |
辛幸娟 | 獨立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 | 1 | 0 | 100% |
賴泰岳 | 獨立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 | 1 | 0 | 100% |
趙書華 | 獨立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 | 1 | 0 | 100% |
112年度提名委員會重要議案內容
會議日期 | 議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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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一次提名委員會 (112.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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